2011年5月11日 星期三

「網路交友」線上議題討論與紀錄

發表的心得
板名:
課程討論板
篇號/總數:
30 / 30
張貼者:

張貼時間:
2011-04-09 21:46:24
標題:
迷昏女網友行竊
真實案例如下:

迷昏女網友行竊 宜蘭逮網路迷魂盜

中廣更新日期:2011/03/14 16:35
網路交友潛藏陷阱,宜蘭檢警今天凌晨聯手逮捕專門迷昏女網友,強盜財物的網路迷魂盜連姓男子,呼籲民眾網路交友應提高警覺,如果相約見面,最好能結伴同行,並慎選白天及人潮多的處所,更不要隨便飲用來路不明的飲料,以維護自身安全。(賴沁沁報導)
檢警調查31歲連姓男子,曾有竊盜、偽造文書、詐欺、公共危險等前科,目前無業,在網路上化名為「金剛」,利用交友網站誘騙不知情被害女性見面,雙方約定碰面前,連姓男子會事先準備咖啡,並將強力安眠藥摻入其中,被害人飲用後會嗜睡、眩暈、失去意識,然後趁機偷走被害人所攜帶的財物,已查出他以類似手法作案至少3次,全案在偵訊後依強盜、竊盜罪嫌移送偵辦,宜蘭檢警籲請曾遭相同手法被盜取財物的被害人能勇於出面指認。
檢警也提醒民眾,網路交友潛藏危機,處處充滿陷阱,對網友的相關背景應具備基本的瞭解,如果有見面的必要,最好能結伴同行,並慎選人潮較多的處所碰面,同時暗中記下車號,隨時將行蹤告知家人,更不要飲用來路不明的飲料,以保障自身的安全。
心得:
真是覺得現在社會處處是危機!但是,如果我們自己能處處小心、謹慎,也就不會讓自己陷入危機!網路交友盛行的今日,對於網路另一端一無瞭解的網友,如果真的是掏心掏肺,萬一遇到的是一個可惡又可恨的豺狼虎豹,就得不償失了!所以,如果可以,我是不希望我的孩子進行網路交友!可怕喔!


對他人的回應
板名:
課程討論板
篇號/總數:
31 / 31
張貼者:

張貼時間:
2011-04-09 21:58:13
標題:
Re: 小心網路犯罪

At 2011-03-22 11:44:10 me1126 (林靜妹 ) wrote :
記得曾參加過一個研習討論資訊複製圖片侵權問題
講師千交代萬交代不可以隨便複製網路資料或是將網路圖片未經同意用在教學上,否則很容易有侵權問題,所以我現在都是盡量使用公開資訊,如youtube等。
其實,現在數位相機、攝影機都非常普遍,製作圖片或拍影片也不像從前那麼麻煩,為了怕侵權,我現在都自己DIY,自己找實物拍下或攝影,以確保不會侵權!

對他人的回應
板名:
課程討論板
篇號/總數:
32 / 32
張貼者:

張貼時間:
2011-04-09 22:04:36
標題:
Re: 不具名的言論

At 2011-04-05 10:37:34 echo88 (Judy Tu ) wrote :
 每一台電腦只要連上了線都會有發訊號位置留下足跡,不具名的言論只是表面上看不出來是誰發的,其實還是追查的到.
At 2011-03-25 10:14:04 vivvnWU (吳玲芬 ) wrote :
 現在真的更要謹言慎行了!?網路上的行為都會被記錄!?想請問:曾在教師會網站的會員論壇上看到很多不具名的人身攻擊的言論,想請教張老師這樣的言論有無法律上的刑責?不具名就真的沒事了嗎? http://www.tyt.org.tw/talk/index.asp?FBTitle=言論廣場&forumid=58 
每台電腦都有它的IP,就像常聽到的所謂"人肉搜索",很快就會被揪出來!真的是要小心!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